为便于各部门、单位准确理解和执行《吉林工商学院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吉工商院院字〔2026〕62号),围绕制度执行中的常见疑问,形成本解读问答,供各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参考。
一、问:本办法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答:依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24〕16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财会〔2025〕24号)等制度,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问:什么是内部控制风险评估?
答:本办法所称内部控制风险评估,是指通过系统化方法识别、分析和量化影响内控目标实现的风险事件的发生概率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从而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为内控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并形成评估意见、建议的工作。
三、问: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需要遵循哪些工作原则?
答:一共四项原则。一是系统性原则,把学校作为整体看待,综合考量各类风险因素及其相互关系,开展系统性评估;二是重要性原则,在全面评估基础上,重点关注对学校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风险因素与关键业务环节;三是客观原则,评估全过程及评估结果都要依托客观事实与数据,保证评估真实可靠;四是动态性原则,伴随学校内外部环境变化,及时更新风险评估内容和方法,保障评估结果有效。
四、问:学校风险评估工作由哪个机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由学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风险评估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校风险评估工作的政策和规划;听取和审批学校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方案;指导协调风险评估工作,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审议、批准学校风险评估报告,对重大风险应对措施作出决策部署。
五、问:风险评估工作组由哪些部门组成,承担哪些具体工作?
答:风险评估工作组以审计处为牵头部门,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纪委等部门作为成员单位,在学校内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制定学校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方案;收集、整理、分析相关资料,组织实施风险评估;编制风险评估报告,提出风险应对建议;跟踪风险应对措施落实执行情况,及时反馈风险变动情况。
六、问:各部门在风险评估工作中承担什么责任?需要做哪些工作?
答:学校各单位、部门是本部门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需要组织开展本部门内部的风险评估工作,同时配合学校层面风险评估,按要求及时提供本部门相关工作信息与资料。
七、问:风险评估多久开展一次,什么情形下需要组织专题评估?
答:风险评估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可结合工作实际需要开展专题风险评估;当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者管理要求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针对相关经济活动开展风险评估。
八、问:风险评估包含哪两大层面,分别覆盖哪些内容?
答:分为学校层面和业务层面风险评估。学校层面风险评估包含组织机构、议事决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会计系统等方面。业务层面风险评估涵盖预决算管理、收支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科研项目管理、对外办学管理、非学历教育办学管理、基金会管理、财政专项管理、对外合作管理、经济活动信息化管理等业务。
九、问:风险评估报告需要报送哪个机构,报告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答:风险评估工作组编制完成风险评估报告后,提交内控建设领导小组。报告主要内容:一是风险评估组织情况,含工作机制、评估范围、程序方法、证据资料收集情况;二是识别发现的主要风险事件,包含学校层面、业务层面各类风险;三是风险分析,对风险发生可能性、影响程度开展分析排序,明确重点关注风险;四是风险应对措施建议,提出可落地的处置建议,明确责任部门与责任人。